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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海南省第二届中小学生行进管乐、行进打击乐暨首届行进课堂乐展演活动选拔赛的通知

发表日期:2015-9-23 作者:海南大学家教中心 电话:199-8916-0909

 

 

一、参加对象及分组

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在籍学生。活动分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、中职组等4个组别;各组别分甲组(普通组)、乙组(专业组)。

(一)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;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、校外少儿艺术团等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。

(二)初中甲组为普通初级中学的学生;初中乙组为以青少年宫、校外少年艺术团等为单位组队的初中生。

(三)高中甲组为普通高中的学生;高中乙组为艺术学校音乐专业的学生。

(四)中专中职组为中职学校的学生。

二、类别和项目

节目类型包括:行进管乐、行进打击乐、行进课堂乐(含课堂吹奏乐器、课堂打击乐器、以及其他适应于课堂教学用的吹奏乐器和打击乐器等),演奏形式为行进式合奏。

(一)行进管乐:乐队人数不少于45人,旗队、舞蹈队不超过20人,指挥不超过2人(指挥应为本校教师),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

(二)行进打击乐:乐队人数不少于20人,旗队、舞蹈队不超过20人,指挥1人(指挥应为本校教师),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
(三)行进课堂乐(指竖笛、口风琴、口琴等课堂吹奏乐器及课堂打击乐器,以及其他适应于课堂教学用的吹奏乐器和打击乐器等):吹奏乐队不少于80人(其中主奏乐器不少于70%;旗队、舞蹈队不超过20人,指挥不超过2人(指挥应为本校教师),时间不超过8分钟;课堂打击乐队人数不少于30人,旗队、舞蹈队不超过20人,指挥1人(指挥应为本校教师),时间不超过6分钟。

三、场地规格

本次展演的场地规格为:30M×40M。本次展演活动拟安排在室内场地分类进行。

四、节目要求

(一)演奏曲目须选思想内容好、艺术水平高、传播范围广、适宜广大青少年学生演奏的中外优秀器乐作品或歌曲改编作品,尤其提倡演奏我国优秀的民族乐曲或民歌改编作品。

(二)节目报送数量:行进管乐、行进打击乐每个区共计不超过15个,行进课堂乐每个区不超过20个。两类节目中,初中组和高中组(含中专中职学校)均不少于报送总数的40%。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,每校不超1个节目,不占属地名额。

(三)参赛节目按类别要求分盘录制成mp4格式数据光碟,一个节目制作成一个数据文件,并贴上“登记卡”(见附件)。光碟中只允许出现组别和曲目名称,不得出现所在区、学校(单位)及指挥姓名等信息,违规不予评选。

六、节目初评及现场决赛

市组委会将通过录像初评,筛选部分优秀队伍于10月中旬在执信中学进行现场比赛(具体决赛名单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),各组各类别节目根据节目水平评审出市一、二、三等奖。节目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(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)。现场决赛后推选优秀节目代表市参加省比赛。